| 各部、室、公司、车间: 《皮具、服装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》已于2009年11月5日经集团公司第34次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,现予公布实施。要求皮具公司、服装公司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一起认真做好此项工作,希望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,同时也欢迎集团公司内部有志、有识、有勇、有谋的人才毛遂自荐,积极报名参选。
附:《皮具、服装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》
二○○九年十一月六日 威海市金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皮具、服装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(2009年11月5日经集团公司第34次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) 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人才兴企战略,切实尽快引进4—6名眼界开阔、能力高超、经验丰富的高层次人才来推动皮具、服装公司的快速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特指从事皮具或服装技术开发、生产管理、市场营销领域的专业拔尖人才。须具备下列条件: 1、年龄40岁以下(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); 2、户籍以胶东半岛为主(特别优秀的酌情考虑); 3、在国内同行业知名企业(员工800人以上、销售收入7000万元以上)主管技术开发、生产管理、市场营销工作5年以上(其他行业的优秀营销管理人才酌情考虑); 4、精通各类皮具或服装的技术和生产管理,熟知国内外皮具或服装的市场行情,语言表达能力强,善于协调沟通,有较广的人脉关系和市场资源; 5、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精力充沛,勤恳敬业,吃苦耐劳。 第三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的待遇: 1、试用期(三个月)内授予总经理助理职务,试用期满授予副总经理职务; 2、试用期(三个月)内月工资10000元,试用期满一经录用年薪24万元; 3、正式录用后公司为其免费提供有产权住宅一套(不低于90平方米,聘用合同期满后办理产权转 移手续),免费提供工作用车或配置专车; 4、为其配偶在全集团内安置合适的工作,帮助解决子女上学问题; 5、业绩突出者,公司将根据其贡献情况另行奖励股份、汽车等财物。 第四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: 1、以集团人力资源部招聘为主,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推荐,主要挖掘同行业的在职人才; 2、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初审,然后由集团人才领导小组负责复审,最后报集团总经理批准; 3、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; 第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人才领导小组。
二○○九年十一月六日 联系人:贾部长联系 电话:0631-52892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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